各助学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专业停考、考试计划调整后考生继续完成自学考试学业获得相关学历的迫切需要,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我校定于今年6月份集中开展新旧专业衔接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6月1日~6月20日;
2. 一级审核时间:6月3日~6月23日;
3. 二级审核时间:6月5日~6月25日。
二、新旧专业转接申请对象
1. 我省自学考试2018年之前已经完成考籍注册的考生,其报考的专业已停考,在2021年下半年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计划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
2. 2018年1月后注册的考生无须进行新旧专业转接。
三、新旧专业转接申请网址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四、新旧专业转接注意事项
(一)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转接由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提出申请,专业转接的过程中,请认真核对专业和课程对接情况,不得随意操作。专业转接中途,可以取消转接办理,一旦最终确认提交,将无法更改,请认真仔细核对每一步操作。
(二)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执行。
(三)新旧专业转接时,有对应新专业的原专业应转入对应新专业。无新专业对应的已停考、停办证及待停考专业,已在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的社会考生可自选其他面向社会开考的新专业转入,助学考生可转入同一主考学校、同一助学机构下已开设的新专业。
(四)新旧专业对接表中有对应关系的专业,考生在办理专业转接时,原专业的学位课在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中没有设置相应课程时,应转接到新专业的学位课(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顶替”及被用来顶替的原学位课课程代码和成绩),原专业的学位课成绩提供主考学校颁发学位审核和参考(考生提供成绩单);如原专业学位课已设置为新专业核心课的非学位课,转接到新专业后,新专业的学位课应重新报考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按主考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显示成绩,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如显示“顶替”,只能在满足毕业条件时申请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
五、有关要求
请各助学单位加强宣传,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考生咨询接待,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我校自考办沟通反馈,积极稳妥处理,确保我校新旧专业转接工作平稳顺利。联系电话:0719-8243444、8207042。
附件:
1. 转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
2. 新旧专业衔接转换流程说明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转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
为指导和帮助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做好新旧专业转接工作,结合我省新旧专业过渡期实际情况,制订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如下:
一、新旧专业转接对象有哪些?
我省自学考试2018年之前已经完成考籍注册的考生。其报考的专业已停考,计划继续参加自学考试。
2018年1月后注册的考生无须进行新旧专业转接。
二、新旧专业过渡期多长时间?
我省自2018年1月起新生注册专业全面启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单》,原专业进入专业过渡期。原计划在2021年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但考虑到2020年疫情原因,原专业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6月,即2021年下半年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三、何时操作新旧专业转接?
新旧专业转接操作不限时间,考生随时可选择将原专业对接到新专业。具体建议如下:
(一)考生原专业仅剩1-3门课程未通过的,如未通过的课程仍在开考,可以选择继续报考未通过的课程,或选择报考同层次理论课程进行学分互认,在2021年6月份之前达到原专业毕业条件,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也可转接到对应的新专业,按新专业的考试计划继续报考,达到新专业毕业条件后,办理新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生原专业剩余未考课程较多,应及时转接到新专业。
(三)原已停办证的旧专业,应及时转接到新专业。
四、转接规则如何?应如何操作?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新旧专业转接按照 “实质等效、公平公正、服务考生”的基本原则开展,转接的总体规则是:同层次同类、课程等效、学分相当,即同类课程用来转换的课程学分不低于转换后的课程学分。具体如下:
(一)有对接专业的旧专业
第一步: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
第二步: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第三步:本科层次专业,新旧专业学位课对接。如考生并无可用来对接的学位课程,或考生报考专业为专科,则跳过这一步。
第四步:原专业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自动进入下一步待选。
第五步: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在新专业中将无法使用,因此,建议考生在这一步“应转尽转”。
原高起本(专本连读)专业,按以上流程分别完成专科、本科层次的对接。个别高起本(专本连读)新旧专业的课程存在跨层次情况,如某门课原设置在专科,新专业设置在了本科,这种情况,考生在专科转接的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可以选择将课程转接到专科,也可以不转接到专科,留到本科直接使用。无论选择转还是不转,课程只能使用一次,转接后毕业学分不够的应继续报考新专业的课程补足。
(二)无对接专业的停考旧专业
无对接专业的停考旧专业,原专业已不再颁发毕业证书,只能转接到其他已开考的新专业继续报考。考生可以在已开考专业列表中自主选择转接专业,助学班的考生仅限转接到相同主考学校、相同助学机构下已开考的同类专业。有报考条件限制的专业如护理专业、艺术类专业等考生不要转入。
第一步: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
第二步: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第三步:原专业的专业课已考课程中选择不超过7学分的课程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
第四步: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在新专业中将无法使用,因此,建议考生在这一步“应转尽转”。
五、转接过程中应注意些什么?
(一)考生本人应对自己需要转接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进行认真比对,了解转接规则,做好课程对接初步准备;
(二)在转接的过程中,考生应认真阅读页面步骤说明,每一次操作切忌盲目点击“下一步”,导致转接错误。社会考生一旦转接提交,相应的课程对接即时生效。助学班的考生完成新旧专业转接后,提交助学机构、主考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课程对接即时生效。
附件2:
新旧专业衔接转换流程说明
1、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
2、进入“考籍管理”模块,点“同步成绩”。
3、在“专业成绩查询”栏目,可以查看个人成绩。需要申请学位的考生,请在这一步打印原专业的成绩单,一式两份,自己留存一份,并邮寄一份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4、点“新旧专业衔接转换”,看清楚提示内容后,点“新旧专业转换申请”。
5、看完考生须知,勾选“我已阅读”,点“下一步”。
6、系统自动出现“选择转换专业”、“选择转换后的专业”,点“下一步”。
7、系统出现新旧专业课程对照,点“提交并下一步”。
说明:如新、旧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学位课)课程代码相同,则系统默认直接使用,考生无需其它操作,系统直接进入学位课转换。
8、将系统出现的已合格学位课程,加入右边框中,提交后会出现在已选课程列表中。(重点说明:A、原专业学位课在新专业中没有相同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时,替换了新专业的学位课,新专业成绩单上学位课成绩显示为“顶替”,需考生提供原学位课成绩单证明。B、原专业学位课在新专业中已经设置为非学位课,可置换新专业其它核心课,新专业学位课应重新报考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方可申请学位。)
9、将系统出现的已合格专业核心课程,加入右边框中,提交后会出现在已选课程列表中。(说明:此处选择的课程组总学分不能低于对接的课程组总学分。未使用的课程自动进入下一步待选。)
10、原专业中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说明:选择的课程组总学分不能低于对接的课程组总学分。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在新专业中将无法使用,因此,考生在这一步操作时“应转尽转”。)
11、原专业毕业考核合格成绩顶替新专业计划的毕业考核。
12、点提交,页面显示如下:则操作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