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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给予库加孜·革命退学处理的决定
2025年07月03日 15:16  点击:[]

库加孜·革命(学号:202131117),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财务管理专业QZ2152-1班学生。经查实,该生以家庭经济条件不佳,无力承担学费为由,提出休学申请,休学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该生休学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且未返校,辅导员已多次沟通劝导,该生明确表示不再复学继续学业。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三条第五点之规定,结合掌握的证据情况,经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库加孜·革命退学处理,并注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处分日期自违纪发生日开始计算。

以上学生对学院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学校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在收到书面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向申诉人反馈结论。

本处分决定将在学院公告栏和宿舍公告栏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