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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娟同志职务任免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报名、业务考核等环节层层选拔后,经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高娟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高职院、培训部)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在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电话:0719-826003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4日